企業需具備哪些資格才能申請補助?
- 本計畫受理申請對象為國內依法辦理設立登記或營業(稅籍)登記,且受僱勞工參加就業保險之人數未滿五十一人之民間企業或具法人資格之組織團體。
- 分公司應以總公司申請本計畫。
- 申請對象有以下情事之一者,不適用本計畫,應自行辦理訓練,並視需要另申請其他相關在職進修訓練計畫:
- 具勞動力發展署TTQS評核結果於效期內為通過以上者。
- 曾獲勞動力發展署國家人力創新獎團體獎、國家訓練品質獎及TTQS評核結果為銅牌以上之單位。
- 為接受政府機關辦理業務委託經營或管理之民間團體。
- 申請本計畫之企業,已具人資相關部門、設有人資相關職務或營業項目具辦理訓練活動業務,於提供輔導服務後,經勞動力發展署認定已具辦訓能力者,不予提供後續訓練課程辦理事宜。
哪些人可接受補助來上課?
- 受僱於申請單位且具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員工。
- 雇主(負責人)及自願職保之員工非本計畫訓練服務對象。